京ICP备1803086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526号"> 各地文化和旅游系统积极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之一-京师文旅_5A级景区创建_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

京师文旅_5A级景区创建_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

| 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

Latest news

最新资讯

Latest news

最新资讯

各地文化和旅游系统积极部署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之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国各地文化和旅游系统正积极部署防控工作。
    2020年1月23日起北京市取消包括庙会在内的大型活动
    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2020年1月23日起北京市取消包括庙会在内的大型活动的公告,称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减少人员聚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1月23日起,北京市取消包括庙会在内的大型活动。请市民朋友们加强防范,予以支持。随着疫情变化,将随时对全市相关活动举办情况进行通报。大型活动取消后,活动主办单位将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黑龙江发布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称,要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切实履行防控责任和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坚决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坚决确保当地群众和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针对文化和旅游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安排专人盯住当地重点景区、星级饭店、民宿、重要文化场所,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筛检等措施,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发现疑似症状患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要密切关注卫健等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提示和公告,对旅行社、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文艺表演团体、旅游团队疫情防范应对应急预案,重点关注已发现疫情地区的演职人员和游客。加强对演出组织人员、演员、导游、领队的宣传教育,在妥善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提醒和协助观众、游客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工作,发现疑似患者要立即转送当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
    通知提出,要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处。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立即建立完善横向协调、纵向报告,及时有效、反应迅速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立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当地文化和旅游领域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并组织当地景区、星级饭店、民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和旅游场所建立内部联防联控网络,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扎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任务。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当地相关部门及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报送疫情信息。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明确一名疫情防控工作联络人,并将联络人信息报送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浙江11设区市陆续发布通知,取消暂停民俗宗教文化节庆等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浙江省各地陆续取消了2020年新春文化旅游活动,11设区市已公布部分安排。
    疫情期间请大家注意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尽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戴口罩、讲卫生,特别是患者、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者要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及时报告病情、主动接受隔离、全力配合治疗,与全社会一道共渡难关、战胜疫情。
    河南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厅直各单位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并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搞好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密切关注、加强教育。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教育,教育引导大家疫情没有解除之前,不到疫区及其周边探亲、出差、旅游,进出医院、影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重视指导各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酒店做好防范工作,疫情解除前各旅行社不得组织到疫区及其周边旅游。河南博物院、省文化馆、省美术馆、河南艺术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三、健全机制、加强防范。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及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按照分管(工)负责原则,重点加强疫情防控的防范、处置和报告工作。健全安全防控机制,从严控制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活动报批和备案制度。各景区景点、文化场馆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加强对游客、观众和系统内人员的安全检查,有条件的可设置体温检测装置,发现疑似病症第一时间隔离并协调送医。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要与疾控、医院等单位保持沟通联络,明确医疗部门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一有情况及时处置。健全值班报告机制,本单位、本部门疫情要做到一事一报、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误报。
    湖北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场馆和文旅活动管理、扼制疫情蔓延的通知 
    近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场馆和文旅活动管理、扼制疫情蔓延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组织的人员聚集的文化演出等活动一律暂停或取消。
    二、全省所有公共文化场馆暂时关闭。
    三、全省所有A级旅游景区一律暂停营业,星级旅游饭店一律不得举办游客聚集的活动,原已筹备的活动予以取消或延期。
    四、各地营业性演出一律暂停审批,已经审批的营业性演出一律取消或延期;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场所暂停营业。 
    五、全省各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招客;已经组团的一律取消或延期,并及时妥善处置游客退团退费问题。
    六、加强文化旅游系统直属单位的自我管控,武汉市辖区内的文化和旅游系统人员不出武汉,其它地市要从严落实当地防控指挥部的规定要求。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落效,并指导各文化、旅游经营主体妥善处理因防控工作需要引起的问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周密应对舆情。
    武汉发布关于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的若干措施
    近日,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的若干措施称,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1月22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严格控制相关旅游活动的通知》、《关于暂停或取消人员聚集的文旅活动和文化演出的通知》、《关于我市文博场馆春节期间暂停对外开放的通知》,采取了系列防控措施。
    1月23日凌晨,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号通告,提出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从当日10时起暂时关闭。市文化和旅游局迅速反应,启动以下工作措施:
    一、全市所有旅游团队一律取消。全市所有旅行社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推诿,并做好团队取消的后续工作。
    二、旅行社依法依规做好退团退费工作。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由于不可抗力不能成行而取消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和游客均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退回游客前期所交的预付金(原则上扣除已支出的合理费用)。退团退费的具体办理,由旅行社和游客在依法依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
    三、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投诉回复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组建工作专班,24小时接受市民游客的咨询投诉(027-82810057),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市民游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做好市民游客反映的退团退费协调工作。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倡议,广大市民游客和全市旅行社,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同舟共济,共度难关,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湖南连下三文:妥善处理退团退费,确保游客绝对安全 
    近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旅游协会、省旅行社协会下发3条通知及提示,指导、协调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各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各景点(区)、酒店、旅行社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文旅厅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对疫情应对的统筹调度,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印发紧急通知,组织动员全行业紧急应对,并协调省旅游协会、省旅行社协会、省饭店协会发出旅游安全提示,指导妥善处理应对境内外旅行商对景区、酒店退团退费等问题,确保游客绝对安全。
    目前,湖南华天酒店集团、华天国旅、湖南新康辉国旅、湖南海外旅游、湖南光大国旅、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南雪峰山旅游公司、怀化煌族国际会议大酒店等已启用针对遏制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扩散的临时应急措施。
    广东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暂停 组织赴武汉团队旅游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暂停 组织赴武汉团队旅游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从1月24日起,暂停全国旅行社组织赴武汉团队旅游活动。
    通知要求,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本辖区所有旅行社,并加强对旅行社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广西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会议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的相关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并部署我区文化和旅游、文物系统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会议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甘霖主持,党组成员、副厅长严霜、赖富强、林新河,二级巡视员温达勤、黄燕熙出席了会议。
    会议成立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会议强调,全区文化旅游行业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部署,制定并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线从业人员要掌握各城市疾控中心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病症后及时就近联系医院,按指导送医;按要求对疑似病人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就地停止旅游活动,做好善后工作。
    二要督促星级旅游饭店的对客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A级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相对封闭区域,以及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内部清洁卫生管理,排查并消除病毒传播隐患。指导和督促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严控制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 
    三要指导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相关处室要指导做好行程调整游客的解释说明及相关善后工作。落实好一线从业人员做好对游客的宣传工作,提醒游客注意健康防护。相关处室要指导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配合发布有关注意事项,提升公众防范意识。 
    四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审核近期在境内外举办的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项目,对已审批的项目进行复核,重点排查疫情地区派出参与在境外举办“欢乐春节”活动的团组以及在疫情地区举办的交流活动,督促活动举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会议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疫情信息报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加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紧急突发疫情及时妥善处置;做好旅游团队跟踪监测,完善旅游团队人员和行程资料信息,各单位主要领导、各业务处室是疫情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信息报送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做到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上报;切实做好旅游团队跟踪监测,完善旅游团队人员和形成资料信息,指导督促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对旅游团队人员进行排查,及时将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诊的或疑似团队游客病例报告自治区政府及文化和旅游部。
 四川发布致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广大文化活动参与者和旅游者的温馨提示 
    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致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广大文化活动参与者和旅游者的温馨提示。
    提示称,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示如下。
    一、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站、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艺术展览展示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民宿等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要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在公共区域摆放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手册,做好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定期消毒、通风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
    二、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要掌握疫情防控和应对知识,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确保自身健康安全;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广大文化活动参与者和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广大文化活动参与者和旅游者出门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捂住口鼻;将肉蛋彻底做熟;避免与呼吸道患者密切接触;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不要随地吐痰;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活动,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陕西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给各设区市(西咸新区、韩城、杨凌)文化和旅游局,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相应预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强我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厅市场管理处。
    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原则,与有关单位形成合力,确保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运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应预案,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有序。
    二、结合行业特点,加强联防联控
    针对文化旅游活动流动性大,人群密集,防控疫情难度大的特点,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既要围绕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做好联防联控。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人群密集景区管理,做好旅游团组及人员的信息登记,协助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尽量减少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大型公众集会。 
    三、强化应急值守,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及时关注疫情信息及发展,强化防控疫情的应急值守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确保响应到位。
  青海发布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文旅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文物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春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根据肺炎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疫情预防。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要求一线从业人员掌握当地疾控中心及医院的名称、地点和联系电话;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病症后及时就近联系医院,按指导送医;按照要求对疑似病人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就地停止旅游活动,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星级饭店、乡村旅游接待点对客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A级景区、歌舞演艺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相对封闭区域,以及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内部清洁卫生管理,排查并消除病毒传播隐患。指导各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严控制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各旅行社暂停组织赴湖北省旅游的团队,并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尽量避免旅游团队在湖北省停留。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张贴、播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品和政策;文化和旅游部门、企业的管理和从业人员要了解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特点和预防措施。指导旅行社做好行程调整游客的解释说明及相关善后工作。要求一线从业人员做好对游客的宣传工作,提醒游客注意健康防护。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配合发布有关注意事项,提升公众防范意识。
    四、加强涉外活动管理。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审核近期在境内外举办的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项目,对已审批的项目进行复核,重点排查赴疫情地区举办的交流活动,督促活动举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活动安全顺利举办。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要建立疫情报告制度,确定疫情责任科室、负责人、联系人。做好属地旅游团队跟踪监测,完善旅游团队人员和行程资料信息,指导督促旅行社等市场主体,对旅游团队人员进行排查,及时将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诊的或疑似团队游客病例上报。
  宁夏八项措施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近日,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八项措施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一是于1月21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国务院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防控措施,在宁夏文化和旅游系统全面防控疫情。 
    二是成立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强有力领导。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厅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是坚持“内紧外松”原则,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20〕6号)精神,面向宁夏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和文化旅游市场主体,于1月23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切实迅速行动,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的管控。要求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人民剧院、网吧、游戏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测温设备,加强对进入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对出现发热人员进行登记规劝,并及时报告。 
    五是要求各地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 对春节期间已经举办的“文旅大集·欢乐大年”“宁夏社火大赛”等大型文化活动,能取消的迅速取消,取消不了的要控制好活动规模、频次,强化防控措施。同时,研究决定,正月十五宁夏社火大赛正式取消。
    六是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通知各旅行社近期不再安排旅游团赴湖北省,也不再接纳湖北省旅游团或游客来宁旅游,对于退团的游客,要求各相关旅行社积极主动地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强迫游客旅游。要求宁夏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变化,视具体情况适时指导旅行社调整派出和接待旅游团计划安排。 
    七是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切实落实文化和旅游厅节日三级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厅级干部带班到位,处级干部、工作人员值班尽责,确保带班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同时,春节期间,厅主要负责同志将带队深入宁夏各地各旅游景区(点)开展旅游工作和疫情防控情况的督导检查。 
    八是建立区、市、县三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联系制度和反馈机制,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报告和处置,坚决防止缓报、慢报、瞒报、漏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出游警示 
    近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在春节假期旅游高峰来临之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出游警示,提示游客健康出行、安全出游,旅游企业及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相关工作。
    一、文化旅游场所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文化和旅游各场所要加强对员工和消费者的正面宣传引导,在醒目位置摆放关于防病知识和防范措施的介绍资料。带团导游要用恰当的方式和语言,提醒广大游客在参加文化和旅游活动过程中加强自我防护,勤洗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线路涉及疫病高发地区的,旅行社可建议游客解除合同或变更出行计划。
    二、文化旅游公共场所加强卫生消毒防患未然
    旅游景区、饭店、网吧、KTV等公共场所要加强人员培训,准备好防控所需要的物资。要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对游客集中活动的区域和员工集中活动的场所要按相关制度进行重点消毒。酒店可根据自身情况,尽量将来自疫情发生地的游客安排在相对集中的区域入住,并重点对该区域做好防疫监测。
    三、游客要合理安排出行,加强自我防护
    游客应根据自身健康情况合理安排出行,为了防止疫病传播,建议谨慎前往疫病高发地区。如旅游线路涉及疫病高发地区且游客坚持出游的,旅行社应向游客发出安全提示,普及相关防感染措施,团餐避免安排野味或未煮熟的食物。游客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在旅游过程中要避免近距离接触任何有感冒或流感样症状的人,避免在无保护时接触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禽。
    四、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全力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游客应主动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如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旅行社报告并主动采取自我隔离措施,服从旅行社及当地医疗机构的统一安置,接受检查和治疗。旅行社应密切关注参团人员的身体状况,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入境检疫措施,如发现发热或其他疑似症状的游客,应及时登记报告,并引导游客进行隔离治疗。其他密切接触的同行人,按有关规定采取进一步的观察或隔离等措施。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面向全省文旅系统发布多项通知 
    近日,省文旅厅面向全省文旅系统发布《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文旅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紧急通知》《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统计进出疫区旅游团队的紧急通知》等多项通知,要求全省文旅系统高度重视、团结一心,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势头,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根据《关于暂停组织赴武汉团队旅游的通知》要求,目前,省内全部旅行社暂停组织赴武汉团队旅游,依法依规帮助游客办理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合理要求。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长白山、长影世纪城、六鼎山文化旅游区、伪满皇宫博物院、长影旧址博物馆、吉林省博物院、桃李梅大剧场、大众剧场、长春大戏楼、长影电影院等部分景区和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临时闭馆,长白山国际度假区启动预订退改政策,请大家知悉。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1月22日紧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1月22日紧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各设区市文化旅游行政部门也相应作出布置。
    通知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文旅部的部署要求,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制定有效防控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尽快作出部署安排,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在文博场馆、旅游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政策和基本知识。
    通知要求,完善防控措施,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个领域:(一)旅行社要密切关注正在接待的武汉旅游团队,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5℃)要立即报告,并督促其第一时间就诊,做好对行程调整游客的解释说明和相关善后工作,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做好对游客的宣传工作,在团队出发前要对所有游客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者要及时安排其就地就诊,并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要对旅游大巴和相关驳载工具定期进行消毒。(二)旅游星级饭店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客房、餐厅、厨房、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管理,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对来自武汉的客人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隔离和控制传染源,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三)旅游A级景区要加强对旅游场所和设备、设施以及自用交通工具(含缆车、游艇、电瓶车等)管理,每天进行消毒,确保不留死角,尽量避免组织开展游客聚集的大型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对进入景区游客的体温检测,建立健全急救制度。(四)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按要求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对进入公共文化场所人员的体温检测,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采取必要的限流措施,从严控制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
    通知要求,严格属地管理,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核近期在境内外举办的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项目,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与本地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联防联控,加大对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严肃工作纪律,遇到或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准确规范报告疫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谎报、瞒报、漏报行为。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
本文仅用于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京师文旅_5A级景区创建_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