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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尤其是疫情以来中长距离出游受到极大限制,微度假旅游发展迅速崛起。笔者认为,微度假旅居民宿是指城市居民利用周末及小长假时间到郊区乡村进行高频度假休闲的一种旅居活动。
微度假旅居民宿包括以下几种特征:
一
消费群体为城市居民
因为居住条件有限而有较强烈地暂时改善居住状况的意愿和需求;
二
依托的时间为周末及小长假
因为虽然有改善居住条件的意愿,但却因工作谋生、子女教育、就医便利等原因不能彻底离开城市,所以只能选择短暂地抛开城市生活的烦恼;
三
旅居的目的地为乡村
乡村原本是农业时代兼顾生活与工作(生产)的理想空间,但进入工业时代之后,人们不得不聚居到城市,所以乡村天然地具有度假旅游吸引力;
四
度假旅游活动的高频
荒郊野外毫无人烟的自然环境虽然也符合城市人出游的某些动机,但却难以高频,毕竟人是群居动物,离不开社会关系;
五
具有旅居性质
虽然人们的单次出游是短暂的,但因为高频,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一种长期的旅居生活,这也是微度假旅居民宿区别于一般民宿、共享农庄等类似产品的最主要的特征——旅游者对旅居地的关系相对固定,它就像是城市居民的第二个家。
一、 微度假旅居民宿要解决什么行业痛点?
作为一种新产品、新业态,微度假旅居民宿一定要消除现有产品和业态的某些痛点,主要包括:
1、 拥堵问题
这里的拥堵不是交通上的堵车,而是说由于供不应求或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大量的游客在某些民宿产品空间上过于集中,从而使得每个人的度假体验感都大打折扣,或者性价比出现严重失衡——商家为了将过多地客人排除在外不得不提高价格,导致貌似普通的一种旅游产品卖出了天价,杭州莫干山民宿最初就是这样一种状态。有些民宿提前半个月甚至一个月都订不上,价格动辄在2000-3000元甚至5000元以上。当然,这些民宿价格高得离谱的原因不止一个,还有设计精良、服务高品等原因,且那些价格很高的民宿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民宿,而是一种民宿风格的精品度假酒店。但无论如何,毕竟城市居民中的富裕人群是少数,对于一种服务于广大中产阶层的旅游度假产品,价格不能太高。
2、 无法满足个性化需求问题
度假旅游背景下,人们追求的是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但每个人的理想又是不尽相同的也是经常变化的,所以一般的民宿,尤其是那些标准化的民宿,无法满足越来越个性化的旅游度假需求。况且,一般民宿只有度假,没有生活。最初,对于很多人来说,选择住民宿图的是便宜,也是回忆儿时生活场景,但毕竟这是别人给你搭建出来的场景,很难说跟你的期望有多高的匹配度,所以给人的感觉往往是瞬间惊艳、离开不念。更不用说某些纯当地村民开的民宿毫无设计感,仅外观有点村居的样子,里面都是跟城市居民家里无甚区别的设施器具,实在吊不起想要长期居住的胃口。另外,还有很多民宿为了增加接待量,把院落空间抹掉了,都盖上了房子,这就更不可取了,因为庭院是城市居民最短缺的东西,没有了院落的民宿就像是人没有了灵魂,没有了精神,如果只有此选择,我宁愿选择住星级宾馆。
3、 度假生活乏味的问题
现有民宿产品,说到底主要还是为了满足游客的住宿需求,相当于一个个小宾馆,还是为景区或乡村休闲娱乐做配套,很难说有什么度假生活氛围在里面。以莫干山为首的一批民宿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结构关系,让民宿本身成为一种旅游吸引物,景区或休闲娱乐活动及设施反倒成了配角,这是北京交通大学张辉教授所说的旅游要素独立化发展的一种体现。但当这批游客重复消费这类产品时,就会遇到一个问题:吸引我再次或者多次前来的在地性没有了。也就说,我为什么要一次次回到这个地方?尤其是当别的地方出现一批更好地民宿产品时,哪怕是稍微有点不一样的产品时,游客的口味很容易就变了。当忠诚度没有了,民宿产品就从度假产品变成了观光产品,变成了网红打卡地和要开民宿的人、学习先进经验的人的参观访问地,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如砌堵墙,开个门,收门票得了。还说回度假生活配套的问题。关键是要有满足一个人固定喜好的内容,还应满足不同年龄群体的人的需求,因为微度假旅游往往是以家庭为单位,三口之家、五口之家,就涉及到老人、中青年人和儿童。至于如何实现这样的配套,微度假旅居民宿产品的开发需要另辟蹊径,因为这样的配套实在太“奢侈”了,很难仅依赖旅游这一个行业及市场经济这一种模式实现。
二、 微度假旅居民宿产品的开发模式初探
微度假旅居民宿产品的开发首先当然是要解决上述痛点问题,这肯定需要打破一些常规,但同时也要遵循一般民宿产品开发的普遍原则,例如国家关于乡村宅基地管理及产业发展的政策等。同时,也要适度超前,对相关制度改革做一定的预判。
1、微观模式:第二家园模式
这个模式的出发点是,要将微度假旅居民宿变成城市居民的第二个家。这“第二个家”是城市居民的第二居住家园,但却是其第一生活家园或第一精神家园。城市里的那个家是为了谋生便利,为了接受更好地学校教育和便利就医等而存在,但因为居住空间有限且绝大部分私密空间是在室内,而无法充分享受亲子娱乐,更无法充分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享受户外亲近自然的生活。所以,乡村里的这个家就应该充分满足上述在城市里的家无法实现的需求,而那些需求主要是精神上的,真正的生活上的,所以可以叫“第一生活或精神家园”。
其实,这样的案例很早之前就出现了,只是因为数量少,没有引起行业关注。
我曾经的两位同事也都在顺义、怀柔的乡下为自己安排了一个旅居家园。当然,相关文章里并没有透露太多的细节,只展示了被改造后的农家院是多么漂亮和舒适,以及乡居生活是多么健康和惬意。这些案例也并不能作为微度假旅居民宿产品开发的唯一参照,因为毕竟只是个例,离大规模量产阶段还比较远。
因为,首先要突破的就是政策限制。虽然现行法律没有禁止拥有城市户口的人购买乡村宅基地,但从政策法规上看城镇户口的人群的确不能购买乡下的房屋和宅基地,法院审判也不支持此类交易。所以,要想实现此类产品的量产,还必须想别的办法。目前,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各种小道消息不断,但总归是没有落地公开。利好消息是,国家确实在推动宅基地的“三权分立”改革,即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农户,财产权和使用权归农民个人。可以预见的方向是,财产权和使用权将来是可以由农民个人处置的,也就是自由买卖的,如果再有相关法律条文的出台,就说明真正改革到位了。在没有到位之前,我们能做的就是通过村集体统一收购农户的房屋,再面向消费者(游客、城里人)签署相关合同,明确租赁时间和价格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问题的处置方式,才能让购买者放心。
第二家园模式的精髓,也是跟一般民宿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度假旅游者对于民宿拥有长期的使用权,在合同界定的租赁期内,独自享有对民宿房屋的合法权利,可以像对待自己的家一样适度改造租来的房屋,变成自己的理想家园。他或她可以依托宽敞舒适的家园充分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或养花种菜,或手工制作,或者只是找个安静的地方读书创作等等。这样,购买者就能实现高频的度假旅游了,一旦这种现象在某个村或镇形成规模化,就可以通过丰富相关的休闲度假生活配套,满足更广泛群体的需求了,这就是宏观模式解决的问题。
2、宏观模式:民宿-度假者-乡村产业模式
这个模式的提出受到华高莱斯李忠老师的启发。他在一次演讲中提出,目前的城市发展关于新城建设,已经从过去的“产-人-城”模式转变成了“城-人-产”模式。在过去,一个城市要开发一座新城,必须首先要找到产业支撑,因为有了产业才能吸引就业,有了就业才能聚集人口,有了人口聚集才能推动房地产开发,最终形成城区。但现在,这种模式变了。有些城市也可以先造城,通过优质的居住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配套吸引人来居住,有了人再配套相应的业态和产业,最终形成一座繁荣的新城。成都、郑州等新晋一批网红城市都在践行这种模式。当然,这个模式不是三个字的顺序调换那么简单,它背后是一整套城市运营模式的转变,每个字的内涵也都大相径庭。
受到上述模式的启发,针对前面民宿行业发展痛点,笔者提出了乡村旅游发展的“城-人-产”模式,这里的“城”就是民宿,“人”是度假游客,而“产”则是围绕度假游客配套的休闲度假生活配套业态及相关衍生产业。在这个模式下,民宿就是吸引要素,它们将度假游客聚集到乡下,而且是长期稳定的人群,然后相关业态就会市场自发或通过政府引导资本、技术下乡发展起来,包括休闲农场、互联网家庭果蔬园、乡村乐园、运动场馆、手工体验作坊、土特产品加工场等,从而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化发展,真正形成可持续乡村振兴发展的态势。
综上所述,微度假旅居民宿产品作为一种真实的需求,确实广泛存在于城市中,尤其是大城市中,作为个案也早就在全国各地零星出现,只是因为相关政策的不完善和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暂时受到遏制。相信在共同富裕的时代背景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这些掣肘将更快得到拆解。同时,也希望相关智库机构和行业精英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及开发运营经验,积极呼吁和研究推动相关制度改革和政策完善,共同助力旅游振兴乡村。